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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有两个舍友怀疑自己东西被动用,其中一个在寝室群里面恶意辱骂,意有所指 阴阳怪气 恶意辱骂寻求法律援助。

网友海口-琼山区人格尊严 2024-10-18 14:22:13
问题描述:本人为一名高校学生,因所学专业方向与三个舍友不同,有的课程不在一起上。宿舍有两个舍友怀疑自己东西被动用,其中一个在寝室群里面恶意辱骂,但并未点名道姓,但其描述对象不言自明就是针对我,本人从未动用过她们的东西,但收集不到她们侵犯我的人格荣誉与侮辱的证据,故需要寻求法律援助。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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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10-18 14:23:5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对方在寝室群里辱骂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您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您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您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未果,您也可以收集相应证据去法院起诉。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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