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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与政府签订拆迁征地人员因病去世,现政府通知办理房屋产权证,因签订人员去世,如何合理合法继承

网友海南-定安县继承 2024-10-14 14:30:53
问题描述:原与政府签订拆迁征地人员因病去世,现政府通知办理房屋产权证,因签订人员去世,如何合理合法继承。家里直系亲属,母亲,姐弟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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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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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良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4 14:32:33
    父亲与政府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为父亲签订,后因父亲病逝,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明继承房屋产权,父亲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安置协议里的权利和义务。且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所有人离世后,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有效地证明该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以上做法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及办理步骤联系房产所在地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确认。 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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