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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夫没有登记结婚,前夫可以重新结婚而我不能。我该怎么办

网友温州-鹿城区婚姻家庭 2024-09-28 12:08:45
问题描述:与前夫育有一子(92年生),但我俩没有登记结婚。并且与前夫感情不和分居二十多年了。前夫也早已经另外结婚生子了,然后现在我要结婚,但民政局不让我办理结婚证,说我需要解除事实婚姻,并且因为与前夫所生的小孩和我一个户口,前夫那边也一直说不会跟我解除事实婚姻,说要耗死我。我该怎么办。为什么前夫能重新结婚,我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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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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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09-28 12:10:25
    您好,根据您所表述的的问题,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与您前夫的事实婚姻状态。关于您问的您前夫为什么能结婚,而您不可以,建议您直接向民政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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