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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份合同合作开店,合同上说好了,项目透明,分红透明,可是三年来老板并没有给我分红,那我这个官司或者该怎么去处理

网友海南-定安县公司经营 2024-09-27 14:57:59
问题描述:我有一份合同合作开店,合同上说好了,项目透明,分红透明,可是三年来老板并没有给我分红,周末我也不清楚,最后他说店开不下去了,破产了,然后就关店了,然后我的钱投进去一分没捞回来,也不知道账目有没有之前挣到钱没有,四个人合伙,他们都有分红,就是我没有,而且那四个人都是他自己人。然后现在老板是要起诉我,让我承担店失败的资金,主要是我都没有分到红,我也不知道账目,老板并没有按照合同履行,那我这个官司或者该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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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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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09-27 14:59:39
    您这种情况属于合伙纠纷,您在合伙时是否签订合伙协议,以及对合伙事务的管理、利润分配、亏损负担等合伙事务进行明确约定,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对合伙期间的账目进行清算,从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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