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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民间借贷不符合的,因公司解散纠纷

网友长治-潞州区诉讼仲裁 2024-09-26 15:29:00
问题描述:你好!我是聋哑人本人,这是1、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明,三人微信群聊天记录亦可作为证明。录视频证明。抖音号和快手号被投诉有相应证明。2024年7月底被拉黑的情况有证明。公司属风险纳税人有证明。存在侵害两位股东的行为有证明。公司章程可作为证明,股东会决议同样可作为证明。地址:漫雅居精选酒店公寓。张文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涉及其他两位股东损失情况及相关秘密。微信聊天内容显示有“言语暴力、行为暴力等”,对陶洪雨人身体和精神造成损伤,应赔偿五万元。 2、张文在6月15日向樊子含进行了转账,樊子含6月22日再转账行为陶洪雨这均真实且有效。 3、陶洪雨身份证 孟凡珠身份证 张文身份证 樊子含身份凭证 转账凭证 证明内容:民间借贷一事,当事人并不在乎。该事件具体日期为6月7日,不过也有可能在这个时间段前后。张文曾主动在快手上联系当事人,其内容为“我是阿马,想你”。当事人的樊子含看到这条消息后,樊子含用自己手机上的微信直接与张文进行视频通话。通话中,张文询问找陶总做什么,张文表示需要找陶总处理公司问题以及赔偿心律失常费用,这表明张文已承认错误。张文与园区和夏女士在网上的不当操作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请核实情况以确定其合法性。张文还询问找陶总自己做什么,张文提出第一是人品问题,第二是解决公司问题,第三是同意赔偿。张文与陶总双方预约6月12日见面南京,张文并马上购买火车票。当晚,张文与陶总双方见面沟通过。6月15日,当事人要求提前确定赔偿事宜,但多次被张文拉黑、无视。当事人明确要求赔偿五万元,后期张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陶总赔偿事情。张文表示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决定,张文安排转账给当事人。陶总表示等一会,让樊子含用工商银行卡号发给张文,张文就再通过工商银行转账给樊子含(名字:樊子含),备注为“陶喆原因身体问题赔偿,合同,代替樊子含收款”,并让张文核实清楚准确。双方约定后期不允许突然反悔退钱,张文保证并与当事人陶洪雨拉勾勾协商一致,此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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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 蔡思迪律师头像
    蔡思迪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26 15:30:40
    ‌公司内部借款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这一结论基于具体案例的分析。在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例中,法定代表人石某某与员工杨某某之间的借款纠纷,虽然涉及借条,但因借款发生在杨某某作为公司员工期间,且借款用途明确指向公司业务,如枣庄工地房租、备用金和材料等,这些行为被认定为杨某某的职务行为。因此,这些借款被视为公司内部的财务往来,而非个人之间的借款,从而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石某某关于这部分借款的诉讼请求,确认这些借款为公司内部事务,不属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1。 此外,民间借贷通常指的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而公司内部的财务往来,尤其是涉及公司运营和业务的借款,通常被视为公司行为,不属于个人之间的借贷。这一点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体现,尤其是在处理公司内部借款纠纷时,如果借款行为与公司的业务活动直接相关,那么这些借款通常不被视为民间借贷‌1。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借款行为,尤其是当这些借款明确用于公司业务时,这些借款不被视为民间借贷,而是公司内部的财务活动。这一点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理。
  • 刘鑫律师头像
    刘鑫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26 15:31:06
    如果公司处于解散状态,股东之间的权益纠纷需要通过公司清算程序或诉讼途径解决。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如挪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等,可以通过股东代表诉讼或直接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 如果转账行为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赔偿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转账后被要求退回或存在其他争议,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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