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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用地未有人协商解决,私自给予报建是否合法

网友海南-琼海建筑工程 2024-09-23 14:52:36
问题描述:纠纷用地未有人协商解决,私自给予报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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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09-23 14:54:16
    在土地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政府不能给予报建。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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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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