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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调解书规定的执行日期快到了,我多次向债务人索要。目前没有能力偿还,申请强制执行也没钱,我在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保护吗

网友双鸭山-四方台区诉讼仲裁 2024-09-20 12:31:41
问题描述:你好,我的调解书规定的执行日期快到了,我多次向债务人索要。目前没有能力偿还,申请强制执行也没钱,现在债务人请求我不要申请强制执行,给我写个保证书延长还款期限,等到期了再还,多给点时间,请问债务人给我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保证书上的时间到了还不还钱,我在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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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 吕晓覅律师头像
    吕晓覅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20 12:33:21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依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有和解的意愿,加以您可以执行立案后,通过执行法院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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