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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无赠与合同的已赠与房产是否属于遗产

网友吉林-船营区继承 2024-09-18 14:50:23
问题描述:我是老人的孩子之一。十年前,单位分房,父亲九万买下来了,该房属于单位集资房。2023年10月该房子置办房产证。几十年来父母一直由我照顾,其他三个兄弟姐妹照顾很少。父亲为了防止兄弟姐妹以后争房产,口头将房子赠与我,说房产证上写我和我对象的名字(没有赠与合同)。在办理房产证的那天,我拿着父亲的身份证到单位所属上级部门办理手续。工作人员问我和老人什么关系,我说是老人的儿子,然后工作人员把档案上改成了我的名字。并且,到房管局办房产证时写上了我的名字。2014年老人因病去世。请问这种情况,这个房子最后其他兄弟姐妹有权争夺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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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 袁珈律师头像
    袁珈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8 14:52:03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已经从您父亲变更您的名字,不属于去世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比照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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