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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未成年人受到惊吓情绪激动导致全身麻木抽搐去了医院,这是否存在经营者有欺诈歧视辱骂诽谤消费者侵害人格尊严

网友黔西南-兴仁市人格尊严 2024-09-02 15:29:40
问题描述:2024年8月30日晚在一个米线店里面消费,点餐时就询问经营者是否可以续粉,经营者说可以。一同就餐两个成年女性,一个15岁未成年女孩,一个5岁一个6岁少儿。两个少儿吃过饭,只是说想尝尝。于是点了三份米线付款交易。米线上桌向经营者要求续粉,经营者说他们是做生意的,做买卖的不是慈善机构。辱骂消费者说退款,不让消费滚出去!理论了几句想打消费者然后把消费者往外推,经营者拨打110说消费者闹事,15岁未成年人受到惊吓情绪激动导致全身麻木抽搐去了医院,这是否存在经营者有欺诈歧视辱骂诽谤消费者侵害人格尊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彭志丹律师头像
    彭志丹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5:3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2、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申静律师头像
    申静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5:31:46
    欺诈行为通常涉及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交易决定。在您描述的情况中,经营者并未在点餐时做出虚假承诺或隐瞒重要信息,而是在后续服务中改变了原先可以续粉的说法。虽然这种行为可能让消费者感到不满,但并不直接构成欺诈。然而,如果经营者在点餐时明确承诺可以续粉,但在实际服务中拒绝履行,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而非欺诈。
  • 王彤律师头像
    王彤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5:32:12
    当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这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受害者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12。 此外,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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