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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买方结账打款时将款项打给了卖方已多次告知买房方已弃用的账户上从而引起的纠纷这样去起诉我可以要来钱嘛

网友渭南-临渭区债权债务 2024-09-02 13:08:12
问题描述:我将手机卖给了对方,交易中我和对方就商品价格达成了一致,并且对方也已经拿到商品并已入库,后我将卖的手机货物详单和结账的价格以及打款的账号发给了对方,但对方发了一个我之前用的二维码给我,我及时告知了对方不能用这个二维码(并且在之前的交易中已经多次告知不能用之前的银行卡,而且支付宝也已经冻结都不可以转账,对方也已承诺后期转账会转到我发的卡号里,因为这些都是之前店里工作人员的收款二维码和卡号,该工作人员早已于24年3月离职,我也有QQ聊天记录为证对方财务已明确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依然把钱转了过去,后来对方也承认工作失误,但是款打过了让我向这个支付宝二维码的所有人去索要或起诉该笔款项,对方之后也就拒绝协商,和我说有异议就去起诉对方,由于钱不是很多,8000块,而且我是外地的起诉他比较不方便,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去起诉我可以要来钱嘛?或者还有别的途径解决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梅宁雪律师头像
    梅宁雪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3:09:52
    您好,你需要起诉直接打款的买方,胜诉几率较大,也可以让卖方和那个收款方协商下退还。
  • 簿轶律师头像
    簿轶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3:10:18
    尽管对方已拒绝协商,但您仍可以尝试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人士进行调解,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并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如果您的交易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虽然起诉可能是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追回款项,但您也可以考虑其他解决方案来减少纠纷的复杂性和成本。
  • 沈子岚律师头像
    沈子岚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02 13:10:44
    ‌交易的买方将款项打给了卖方已多次告知弃用的账户上,这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和财务问题。‌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买方将款项打入了卖方已告知弃用的账户,这可能被视为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支付义务,从而可能导致合同违约。特别是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如果买方以抵债方式支付购房款,审查时应注意支付的款项是否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账户进行,以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可能会影响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1。 在财务层面上,将款项打入弃用的账户可能导致资金无法到达卖方,从而影响交易的完成。这可能会引起双方之间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问题等。此外,如果买方因此遭受损失,如利息损失或因未能及时完成交易而导致的其他机会成本,都可能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2。 因此,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应确保支付方式符合合同约定,并密切关注账户信息的变化,以避免因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法律和财务风险。同时,卖方也有责任确保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并在必要时及时通知买方账户变更情况,以维护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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