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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借给别人两万块钱,因为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转账记录,借钱的人是我妈妈的侄儿子,当时也没有写欠条,现在他不还钱也不承认有欠钱这个事

网友鸡西-滴道区债权债务 2024-08-15 13:34:00
问题描述:我父母借给别人两万块钱,因为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转账记录,借钱的人是我妈妈的侄儿子,当时也没有写欠条,现在他不还钱也不承认有欠钱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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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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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文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8-15 13:35:40
    你好,这种借钱不还的可以起诉维权,如果没有借款人身份信息(身份信号和地址)可以委托律师去派出所调取。没有欠条则需要收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及催要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 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合同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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