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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自愿在我前女友身上花的钱需要我来还吗

网友黄南-尖扎县债权债务 2024-08-12 14:50:22
问题描述:您好,律师,我想咨询的是:我的前女友在之前住在她朋友的家里,然后她吃饭都是她朋友购买的,我一点都没有使用,我提出要我来还他花在我前女友身上的钱的时候她的朋友拒绝了,表示自己是自愿的给我前女友点外卖。后来,因为矛盾,我和前女友分手了,然后她和她的那个朋友在一起了,她那个朋友又来找我,表示他之前在我前女友身上花的钱需要我来还,请问这钱我应该还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蔡思迪律师头像
    蔡思迪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8-12 14:52:02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系为增进感情为目的自愿赠与,且财产已经交付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的,赠与人再不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后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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