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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找不到了,债权人要不要起诉

网友萍乡-安源区债权债务 2024-07-30 15:43:37
问题描述:借给朋友的钱,找不到他了,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了,法庭让我交起诉费一千六百余元,但是因为找不到借款人还需要公示,并且公示后还要交一千六百余元,加起来就是三千多,而且法庭告诉我,起诉借款人的案件挺多的,导致我现在对执行到钱的希望感觉很渺茫。希望能指导一下,要不要继续起诉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薛玉龙律师头像
    薛玉龙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30 15:45:17
    如果你不起诉,诉讼时效经过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并且别人起诉了债务人,如果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就无法参与分配,实现债权的希望将变得更加渺茫。
  • 赵晨祥律师头像
    赵晨祥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30 15:45:43
    如你所说,诉讼费只是你预交的,最终是有败诉方承担的。起诉可以保护了你的债权,生效后进入执行就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了。
  • 姚际惠律师头像
    姚际惠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30 15:46:09
    您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支付了起诉费用。这表明您已经采取了法律行动,并遵循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由于找不到借款人,法院要求进行公告是合理的。公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债务人知晓诉讼事宜,并有机会应诉。同时,公告也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有助于增强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郭嘚律师头像
    郭嘚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30 15:46:35
    必须起诉告他啊!因为几万元欠款他还能躲一辈子啊?一辈子不敢设立自己的账户啊?让他背负一辈子压力负担,我认为诉讼费是2%左右,广告费几百元钱。拿出几千块钱也得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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