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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买到有食品安全问题的东西,已经收到厂家的赔付,还可以继续起诉超市让其赔偿吗

网友邵阳-大祥区损害赔偿 2024-07-26 15:46:45
问题描述:在超市买的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品了,期间厂家态度良好给与了赔偿,超市态度很差,不沟通,还恶意言语攻击,让其抑郁症加重,使其不能正常生活,不能照顾家中残疾人,让其家人得不到照顾而摔伤。起诉超市后,法官让其撤诉,说已经收到厂家的赔付了,食品安全问题顶破天就是1000元的赔付。已经收到了赔付,在起诉超市很大几率会被驳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王彤律师头像
    王彤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26 15:48:25
    所述情形存在两种法律关系,1、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2、是超市态度很差,言语攻击导致抑郁症加重的侵权关系。第一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退一赔十,不足1000的赔偿1000元。法律上销售者超市和厂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厂家已经赔偿的情况下,销售者超市就不在负有赔偿责任了,以食品安全问题,起诉超市没有任何依据了,2是超市态度很差进行言语攻击属于对人身权、健康权的侵害,但是该诉讼要求的证明效力较高,需证明正是对方的恶意言语攻击导致了抑郁症加重的损害后果,可以要求对方对损害的后果进行赔偿。但是家人得不到照顾摔伤,这个与超市的上述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此超市不负责。
  • 阮建惠律师头像
    阮建惠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26 15:48: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一款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如果生产者已经向你赔偿,正常情况下经营者就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还需以实际案情为准。
  • 刘长浩律师头像
    刘长浩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26 15:49:17
    你好,生产商已经赔偿损失了,不能再要求销售者承担。二者只能选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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