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农村宅基地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且未与村委存在联系,需其签署作废协议才可以变更房屋产权,但其不配合处理,现请求进行调解
网友烟台-海阳市继承
2024-07-18 12:35:27
问题描述:本人父亲2007年左右因突发性疾病去世,留有村内自建宅基地房屋一处。但因家庭关系不和,导致我与母亲被迫搬离,2008年,搬离前因矛盾纠纷导致升级为治安事件,在民警和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三方协议书,协议内容为:母、爷、奶自愿将房屋继承权全部赠与本人,在成年前他人均不可对外买卖,成年后由我自行处置。但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且未与村委存在联系,在2020年政府对农村宅基地产权确认时被一直居住在的“三叔”占有并落户至其名下。通过信访办、国土局、不动产中心等部门协调,需其签署作废协议才可以变更房屋产权,但其不配合处理,现请求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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