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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物品时,在付款时由于店员的操纵不当,未收到足够金额。后找客人麻烦、消费者是否可以维权

网友常州-钟楼区损害赔偿 2024-07-15 13:54:55
问题描述:购买物品时,在付款时由于店员的操纵不当,未收到足够金额。后找客人麻烦、在某某店子购买衣物,在付款时收银员操纵不当,未收到足额付款,后收银员找客人索要金额,客人与收银员协商说互给一半,收银员同意,客人也给了钱,后收银员辱骂客人,语言犀利。是否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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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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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飞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15 13:56:35
    您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根据上述规定,对方侵犯您的名誉权,您可以要求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他对您进行赔偿。 因此可以起诉,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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