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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未成年在一家密室打暑假工 在三个月期间我利用公司的场地私自接待玩家 玩家交的门票钱我用个人账户收款 谋利金额3k左右 如果老板追究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重庆-南岸区刑事案件 2024-06-24 11:22:39
问题描述:我去年未成年在一家密室打暑假工 在三个月期间我利用公司的场地私自接待玩家 玩家交的门票钱我用个人账户收款 谋利金额3k左右 如果老板追究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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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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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昕泽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6-24 11:24:19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因此,您的老板有权去公安机关依法控告您的上述行为,但如果经过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则可能涉及民事纠纷,不排除您打工店铺依法起诉您退回私自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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