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对吗?

网友徐州-云龙区刑事案件 2024-06-05 16:44:41
问题描述: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对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苏晓平律师头像
    苏晓平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6-05 16:4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遇上述情形的,可以报警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维权。如果非治安案件,公安不处理,则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相关咨询更多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 >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