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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租车压脚出租车全责告肇事车主还是保险公司还是一起告

网友淄博-张店区交通事故 2023-12-12 12:36:23
问题描述:被出租车压脚,出租车全责,被医院诊断为右足母趾末节基底骨折,保守未住院,雇佣护理人员三个月,花费1.2万元。现在向保险公司主张,别的医药费都给,就是护理费不给,让起诉。如何要护理费,告肇事车主还是保险公司,还是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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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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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3-12-12 12:38: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您可以同时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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