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70岁交通事故怎么索要赔偿

网友长沙-天心区交通事故 2023-10-28 09:47:50
问题描述:老人骑电动车被追尾导致骨折和错位,前后治疗费花了近2000,交通队认定为我方3对方7的责任,但是老人在家休养了1个月,毕竟老人恢复比较慢嘛,新陈代谢慢,所以我们买了很多营养奶粉以及促进康复的保健药,我们想索要营养费和误工费可以吗?误工费的话,老人目前有菜园,在出事前以菜园来做生意,每天早上五点出摊晚上六点回家,每天挣50-80元,请问这个费用可以索要吗?老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杨晨律师头像
    杨晨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10-28 09:49:30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一条的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可以根据医嘱或者鉴定机构报告确定的时间进行主张。70岁一般是由子女赡养的了,但若因此事故是有误工损失的,你们可以提供证据主张误工费,例如土地证、出摊的收入流水等。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相关咨询更多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