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只由一方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对于继承的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不成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