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药品全部按比例报销。乙类药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然后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而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然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