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