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驶证是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当事人被吊销驾驶证的,不能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而且在规定期间内也不能申领驾驶证。当事人需要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可经过规定时间后,按照初次申领驾驶证程序办理重考,其流程为:
1、提交资料、缴费;
2、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3、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四考试(合格后);
4、接受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并参加宣誓;
5、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