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依靠群众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