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民政局离婚程序是什么

网友兴安-阿尔山市婚姻家庭 2023-10-10 10:24:21
问题描述:民政局离婚程序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陆行律师头像
    陆行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10-10 10:26:01
    民政局离婚程序是: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
    6.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构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相关咨询更多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