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驾照考试流程为学车报名;学车体检;考科目一;倒库;考科目二(五项);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领取驾照。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