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发动机排量不超过1L,整车总质量小于1500kg,车长小于3.5m,车宽小于1.5m,载质量不超过1000kg的汽车为微型汽车。国外微型汽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在1.0-1.3L的紧凑型轿车;0.5-0.8L排量范围的轿车,称为超微型轿车。
二、补充:《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C1的准驾车型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微型专项作业车。根据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802—2008《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规定:小型载客汽车是指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但是又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车长小于6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客车C1证都可以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