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共同特征主要有: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